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煤矿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
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未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煤矿企业在有效期内没有因为严重违法行为被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煤矿企业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任何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的煤矿企业可以免审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效率。因此,煤矿企业应重视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符合上述条件,以便顺利办理延期手续。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考点练习题:
1、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下列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认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核查
B.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C.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D.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四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存在疑问,认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规定,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七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文件、资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