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日常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无证上岗或操作不规范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培训与考核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这些记录应长期保存,以备检查。
事故隐患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复审与继续教育: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需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更新、操作技能复查等。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这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