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申请书: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采矿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明: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提供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安全评价报告: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经评审通过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非煤矿矿山企业可以证明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从而顺利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