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根据该办法第三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如果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应当对这些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时应及时督促整改。此外,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也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