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银行业监�管�规定的处罚措施
  追究法律责任的形�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采�其他行政处�措施。
  5.3.1刑事责任
  包括管制ã€�拘役ã€�有期徒刑ã€�æ— æœŸå¾’åˆ‘ã€�æ»åˆ‘以å�Šç½šé‡‘ã€�剥夺政治æ�ƒåˆ©ã€�没收财产ç‰åˆ‘罚。
  5.3.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è¿�å��行政纪律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制è£�措施。行政处分分为:è¦å‘Šã€�记过ã€�记大过ã€�é™�级ã€�æ’¤è�Œã€�开除。
  5.3.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犯有轻微è¿�法行为,尚ä¸�æž„æˆ�犯罪的公民ã€�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ç§�法律制è£�,包括:è¦å‘Šã€�罚款ã€�责令å�œäº§å�œä¸šã€�暂扣或者å�Šé”€è®¸å�¯è¯�ã€�暂扣或者å�Šé”€æ‰§ç…§ã€�行政拘留以å�Šæ³•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3.4其他行政处�措施
  1.对银监会从事监�管�工作人员的处�措施
  2.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机关或者�法从事银行业金�机关的业务活动的��和个人的处�措施
  3.对�法�立的银行业金�机构的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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