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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辅导:理财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环球网校 2011年9月14日

  一、民法通则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1、基本原则:

  个人理财业务中,商业银行和客户是两个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平等民事法律主体间的活动,应当遵循民事法律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8岁以上(完全)16~18岁,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10岁以上(限制进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

  3、民事代理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例题: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是()

  A 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民法通则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法人。

  A 企业 B 机关 C 事业单位 D 社会团体 E个人

  例题:下列机构中属于企业法人的有()

  A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B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D 苏格兰皇家银行北京代表处

  E 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

  二、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订立

  3、格式条款合同

  5、无效合同

  6、可撤销的合同

  7、合同的履行

  8、违约责任

  例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哪个是错的()

  A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B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C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D 当事人不能委托代理人订立活动。

  例题:下列对格式条款理解不正确的是()

  A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充分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予对方协商的条款

  B 合同订立方应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对方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

  C 订立格式合同应采取公平原则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D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使用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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