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建设工程消防专家的函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有关中央驻湘高校、省属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有关驻湘央企、省属国企、各建设工程消防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精准服务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论证及行业监管等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专家统筹建立湖南省建设工程省、市级消防专家库,现就推荐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能正常履行专家职责;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及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施工管理、设计审查、验收评估或专业咨询工作累计不少于10年;熟悉并掌握国家及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
2. 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二、专家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行业相关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经验交流、管理培训、学术讲座等活动;参与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督导、检查、验收、情况处置和技术指导咨询等工作;承担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单位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可以直接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审验处(书面材料可邮寄)。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建筑工程消防专家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审定入库。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审验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厅人事处备案并纳入湖南省建筑工程消防专家库。
四、相关事项
(一)专家每届聘期3年,原则上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在专家聘期内,将结合专家履职情况及实际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人可以综合考虑个人专业特长及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申报担任一个或多个类别的专家;在《专家申请表》中选报专家类别时,须同时选报该类别的专业领域。
专家库建设是规范行业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大力支持省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将专家申报表和专家推荐汇总表于4月1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审验处。经审核遴选,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网站公布,确定遴选入库的专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知专家本人及其单位。
联系人:文博 王晓
电 话:0731-88950072
邮 箱:hnazhyxh@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征集建设工程消防专家的函
原文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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