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类
| 高层民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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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一类 |
二类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住宅 |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 |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 |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
公共 建筑
|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 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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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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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