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第二批)、勘察设计(第二批)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本次证书发放可以授权他人代领或快递邮寄,同一单位内考生也可授权单位统一代领,代领人能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者身份证原件即视为已被授权,领取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上午9:00起 。
领取方式 :
1.现场领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领取。若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和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领证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址:行政服务中心(梅园路5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7号)
2.快递邮寄:点击下方链接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在线申领证书操作流程:http://link.233.com/24739/News/show/1399505.html
如需咨询快递问题,请拨打EMS电话:13063247752。
联系电话:0563-2719277
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25年3月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4739/News/show/1624805.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