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医药产业园二期高层原料药合成厂房(建筑高度48.6m,地上12层,地下1层)在消防检查中被指出:兼作消防电梯使用的载重货梯未在设备层停靠。该设备层位于7层与8层之间,集中布置空调机组、真空泵及工艺压缩空气系统,日常维保及应急抢修频次高,且设有直通屋面的救援通道。建设单位辩称‘设备层无人员长期驻留,且非标准楼层,可不设停靠’。对此,《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022年版)第二章明确强调:凡承担消防电梯功能的电梯,必须在建筑内所有可供人员通行或实施救援的楼层(含避难层、设备层、屋顶层)均设置停靠站,且停靠门应能从轿厢内手动开启。该要求源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3.8条强制性规定:‘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此处‘每层’指建筑内所有具有使用功能、存在火灾荷载或具备救援介入条件的水平分隔层,并非仅限于办公、生产等常规使用楼层。教材特别指出:设备层因集中布置机电设施,火灾风险高、烟热积聚快、检修人员活动频繁,是初期火灾发现、火情研判及垂直破拆进攻的关键作业面,若电梯无法直达,将导致消防员被迫攀爬竖向管道井或利用云梯车从外部强攻,极大延误黄金救援时间。此外,根据《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6485-2011),消防电梯轿厢内须设专用消防员操作按钮(即‘消防迫降与优先召回’功能),该功能触发后,电梯必须响应所有已登记的停靠层召唤信号,设备层作为有效停靠点,必须纳入电梯控制系统并配置符合耐火完整性≥1.00h的层门。本案例中,设备层不仅具备完整楼板结构、独立疏散楼梯连接,且设有丙级防火门通向核心筒,完全符合‘可供人员通行的楼层’定义。因此,未在设备层停靠属于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必须整改加装停靠装置并完成联动测试,否则不得通过消防验收。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是火灾情况下,运送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的专用消防设施。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是()。
A.每层楼划分为四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部消防电梯
B.消防电梯井设置了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为2.5 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为15 L/s
C.消防电梯井和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
D.消防电梯独立前室的使用面积为4.5m²
2.2.6 除城市综合管廊、交通隧道和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电梯外,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A正确
2.2.8 除仓库连廊、冷库穿堂和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外,其他建筑内的消防电梯均应设置前室。消防电梯的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D错误
2.2.9 消防电梯井和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BC正确
本题答案为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