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顶棚的步行街是集休闲、购物、餐饮于一体的开放式商业空间,虽与周边建筑连通,但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6条及条文说明,其应视为独立的防火单元,不得简单纳入相邻商场的防火分区统一管理。尤其在防烟设计上,规范明确要求:有顶棚的步行街应设置独立的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且排烟口应设于顶棚最高处,排烟量按步行街地面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³/h计算(GB51251-2017第4.6.5条)。
这一强制性要求源于其特殊火灾风险:步行街空间高大、开口多、气流复杂,若与商场共用排烟系统,极易因风压干扰、管道阻力失衡或联动逻辑冲突,导致烟气在步行街内水平蔓延、滞留,严重威胁人员水平疏散安全。实践中常见错误包括:将步行街排烟支管接入商场主排烟竖井、未设置独立补风系统、排烟口距顶棚高度不足1.0m、采用普通百叶替代可开启有效面积≥25%的专用排烟窗等。
此外,《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教材强调,检查时须重点验证:①步行街两端开口宽度之和不应小于步行街总长的1/4,且最小单边净宽≥9m;②两侧商铺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结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当采用防火玻璃时,必须为隔热型(A类)且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均达标;③商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严禁以装饰性隔断、石膏板轻质墙体替代。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均构成重大火灾隐患,须责令限期整改。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有顶棚的步行街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某市一个餐饮群进行防火检查,餐饮店铺均为2层,耐火等级为二级,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在检查时发现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步行街整体长度为295m
B.步行街两侧店铺相对面最近处的距离为8.2m
C.两侧的店铺之间设置了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隔墙
D.步行街的顶棚采用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为1.0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