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022年版)第三章明确指出:排烟防火阀的常态工况、启闭逻辑及运维管理要求,是判定其是否持续满足防火分隔功能的重要维度。教材【文档4】在“防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要点中特别强调:“应检查活动式设施是否保持设计规定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因人为干预导致功能失能”。而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6.4.1条及条文说明,排烟防火阀在无火灾信号时必须处于‘常开’状态,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被长期机械锁定于关闭位置——因其核心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由开转闭’,实现关键路径的紧急截断;若常态已闭,则既无法保障日常排烟通风,更丧失火灾时‘动作响应’这一本质功能。
实践中,部分单位错误认为“关着更安全”或“便于检修/防虫”,擅自将阀门手柄固定在关闭位,却忽视了由此引发的三重风险:第一,违反系统设计逻辑——自动排烟系统依赖阀门常开形成气流通道,长期关闭将导致排烟风机过载、风管负压异常甚至设备损坏;第二,导致联动失效——火灾报警系统发出关闭指令时,阀门已处闭合态,控制器误判为“动作完成”,实则未经历真实熔断或电控过程,失去故障自检能力;第三,造成防烟分区混淆——多个支管阀长期关闭,使原设计的防烟分区边界模糊化,烟气可能沿未受控路径横向扩散,违背【文档2】所定义的“防烟分区应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其余部分蔓延”的根本目的。
因此,综合能力检查必须将阀门现场实际状态与设计图纸、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维保记录进行三方比对,重点核查是否有私自锁定、无审批关闭、缺状态标识等行为。‘常开’不是默认选项,而是法定状态;一次手动关闭未复位,就是一次防火分隔的主动弃守。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排烟防火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