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5条规定: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²的区域。这一要求并非建议性条款,而是强制性技术底线,直接关系火灾蔓延控制效能与人员疏散安全裕度。需特别注意:此处‘总建筑面积’包含营业面积、仓储面积、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及配套服务空间等所有功能区域,不可仅以商业营业厅面积为判定依据(见教材上册P137)。例如某地下商场实测总建面为45000m²,即便各楼层分别划分为多个≤2000m²的防火分区,若未首先以无开口防火墙+2.00h楼板将其整体切分为≤20000m²的独立区域,则整体验收不合格。此外,规范明确强调防火墙必须‘无门、窗、洞口’——即连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口、电缆桥架穿墙孔洞等均不得设置,否则破坏防火墙的完整性,导致分隔失效。实践中常见错误包括:在分隔墙上开设排烟风管检修口、敷设弱电桥架未封堵、借用相邻区域防火门替代墙体分隔等。此类问题属A类严重缺陷,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值得强调的是,该分隔措施是‘前提性条件’,在此基础上才可进一步采用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等方式实现局部连通;若基础分隔不成立,后续连通设施无论多么完善,均无法弥补系统性防火缺陷。因此,设计、施工及验收各环节务必以‘零开口、双2.0’为刚性标尺,严守防火分区第一道生命防线。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防火分区的划分
1、某商场营业厅仅设置在建筑高度为25m的多种功能组合建筑的首层,该商场建筑面积为22000m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装修材料进行装修,该营业厅至少应划分( )个防火分区。
A.6
B.5
C.4
D.3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2.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该商场是高层,因此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最大为4000m2,营业厅22000m2,需要划分22000/4000≈6个防火分区。综上所述,本题选择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