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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八章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4日

9、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1)纳税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2)扣除基准为纳税人的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其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
★如果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计税工资,则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来计算扣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有专用收据,没有收据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例20、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准予扣除的比例分别是( )。
A、2%、1.5%、14%
B、2%、14%、1.5%
C、1.5%、14%、2%
D、1.5%、2%、14%
答案:B
例21、(2004年计算题的一部分)
某企业2003年度支付职工工资、补贴、津贴和奖金累计1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税务机关根据当地计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人数核定该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为96万元。2003年度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21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要求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对应纳税额的调整额。
答案: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96=24(万元)
超过计税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1—(962%+9614%+961.5%)
=4.2(万元)
10、资产的折旧与摊消
11、资产损失
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
12、佣金
可以税前扣除的佣金应符合的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对象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包括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例22、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税前扣除的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 )。
A、2%
B、5%
C、10%
D、没有限制
答案:B
13、违约金
其中包括银行罚息。
三、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符合规定、违法、不合理的行为,都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不是不能扣除,而是不能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按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税收法规规定可以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7、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8、各种赞助支出
9、贿赂等非法支出
10、税收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扣除项目
例23、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项目有( )。
A、营业外支出
B、投资损失
C、因违法经营而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
D、已发生的经营亏损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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