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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八章第二节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4日

例24、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
A、对某公司投资30万元
B、开发专利的支出40万元
C、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罚金10万元
D、贿赂某官员支付5万元
答案:ABCD
四、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就要在税后进行补亏了。5年内任何一年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在具体计算亏损弥补时,需要注意:
1、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2、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补亏,每一年的亏损的弥补期是相互独立的。
例25、某企业从1997年至2002年的盈亏分别如下:亏损80万元、盈利10万元、亏损30万元、盈利40万元、亏损20万元、亏损50万元。根据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03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弥补的亏损数额为( )。
A、180万元
B、130万元
C、100万元
D、50万元
〔答案〕C
97年剩余的30万亏损已经超过了税前的弥补期限,因此只能在税后弥补,可以税前补亏的数额=30+20+50=100万元。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直接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2、间接计算:(重点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结合教材P349的表8-2列举的具体项目和顺序掌握。
3、核定征收方式
教材P348列举了使用核定方式的六种情形。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对从境内联营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将其首先在生产经营所得地就地缴纳所得税,再进行分配。对分回的税后利润,投资方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高于联营企业的,应当补缴所得税;
2、是纳税人如果从境外有所得,则先按中国境内税法计算所得税,再比较已经在国外缴纳的税和按境内税法计算的所得税相比较,多交的不退但少交的部分要补税。
例26、某企业在2003年在国内的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元,从某外国取得收入30万元,并在该国缴企业所得税13万元。按照规定,该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数额为( )。
A、16.5万元
B、26.4万元
C、13.4万元
D、15万元
答案:A
七、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价教材列举了8种具体的情况(具体掌握)
固定资产价值确定后可以调整的4种特殊情况:
(1)国家统一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部分审核,可以调整;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
例27、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属于固定资产的有( )。
A、使用期限超过半年的厂房
B、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
C、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汽车
D、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工具
答案:BC
例28、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是在原价( )的部分。
A、3%以内
B、5%以内
C、3%至5%
D、5%以外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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