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审计学习笔记

200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基础辅导班学习笔记[2]

来源:233网校 2005年6月2日
(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
1、质量控制概念(重点掌握)(教材P44)
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2、质量控制的作用(教材P44)
(1)是保证独立审计准则得到遵守和落实的手段。
(2)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的核心。
(3)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措施。
3、全面质量控制含义及其程序(教材P47)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一个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地确信其执行的所有审计业务都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而采取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具体地讲包括七个控制程序,即:
(1)职业道德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全体专业人员包括聘请的专家都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专业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3)工作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审计工作分派给那些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督导(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
(5)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时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
(6)业务承诺(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应考虑其独立性和自身能力以及委托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实等情况。)
(7)监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质量控制程序。)

4、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即审计外勤负责经理的质量控制程序。)(教材P48)
对审计负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对助理人员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具体地说:
(1)指导:
①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②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
③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④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
(2)监督工作程序:
①监督审计过程,即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必要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做的审计指导;是否已按照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委托任务;
②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
③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复核:
①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检查,已完成的工作是否检查了审计准则及事务所内部业务规范;
②是否对已完成的工作和形式的结论作了充分的审计记录;
③是否存在任何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
④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
⑤所表达的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

(三)职业道德准则(第三节考点)
本节介绍了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中适用于执行公共业务的职业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教材P53倒数第2段开始)
第二部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教材P57开始)
第三部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指导意见。(教材P58开始)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即第二部分)是考试的核心。指导意见是对职业道德准则的稀释,指导意见中所描述的比如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问题都是为了进一步来理解职业道德准则中的基本规范。
1、独立性(重点掌握,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1)独立性的含义?(教材P60第1段)
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其中,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即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形式上不独立也是不独立,比如担任本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就是形式上不独立,因为注册会计师与其妻子的关系就会使一个理性的第三者推断注册会计师的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大打折扣。
(2)注册会计师执行哪些业务时应当保持独立性(重点掌握)(教材P60第8行)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独立性,具体来说审计业务是指年报审计,其他鉴证业务指验资、盈利预测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等。
(3)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重点掌握)(教材P60第1段最后一行)
简单地说,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系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具体地说:
①因“经济利益”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60):
A、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B、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C、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D、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E、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F、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②因“自我评价”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60):
A、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B、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C、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③因“关联关系”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
A、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B、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级管理人员;
C、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长期交往;
D、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④因“外界压力”损害独立性的具体情形有(教材P60):
A、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各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
B、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
C、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
(4)当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应维护独立性(重点掌握)(教材P57)
当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当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存在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如果已承接了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无法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解除业务约定。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