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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05初级经济法考试大纲(7-8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3月17日

2.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纳税人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10)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发生了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如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实际成本 = 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
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
——————————————————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3)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3.进口的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六、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责编:he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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