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法学习笔记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22-03-08 09:49:05

2022年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233网校学霸君特别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真题知识点归纳,大家可在此刻开启第一轮的预习备考!

插入模块

免费资料列表

  • 2017年-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 备考不迷路,2022年注会科学备考计划表

  • 必背篇:注会主观题高频考点+思维导图

  • 指导篇:2021年注册会计师年度考情分析

2022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历年真题

资源推荐:讲师免费课 | 模拟试卷 | 真题下载章节真题汇编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还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3、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了解更多详细考点&知识点+图表结合,重点提炼!就看注册会计师干货笔记↓↓↓

点击阅读干货笔记干货笔记分享图-加二维码.png

下载【233网校app】干货笔记阅读路径:注册会计师站点——首页——下滑页面至“干货笔记”——点击需要阅读的科目即可。

【注会年度爆款好课】2022注会课程全新升级!一线大咖执教享品质好课,专属助教督学享通关保障!送纸质教辅+考前摸底卷!免费试听20%>>

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跟着学霸君一起拿下注册会计师!你还在等什么?快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11,一起进群学习吧!

题搜搜小程序码.png

扫码拍照|关键词在线搜题                

注会考点速记小程序码.png

                    

  挑战60S考点速记             

相关推荐:

2022年注册会计师章节模拟练习 | 会计分录|财管公式PDF下载版

重点注册会计师高频考点干货笔记 | 好友组团PK答题

2024注册会计师报名开启

2024.04.082024.04.30

立即报名

考试圈子
  • 注会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注会新闻页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