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法学习笔记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投资者保护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22-03-29 10:08:13

2022年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233网校学霸君特别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真题知识点归纳,大家可在此刻开启第一轮的预习备考!

插入模块

免费资料列表

  • 2017年-2021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 备考不迷路,2022年注会科学备考计划表

  • 必背篇:注会主观题高频考点+思维导图

  • 指导篇:2021年注册会计师年度考情分析

2022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历年真题

资源推荐:讲师免费课 | 模拟试卷 | 真题下载章节真题汇编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投资者保护制度

1、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股东权利征集)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上述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3、先行赔付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4、强制调解

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5、支持起诉

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股东派生诉讼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定的限制。

了解更多详细考点&知识点+图表结合,重点提炼!就看注册会计师干货笔记↓↓↓

点击阅读干货笔记干货笔记分享图-加二维码.png

下载【233网校app】干货笔记阅读路径:注册会计师站点——首页——下滑页面至“干货笔记”——点击需要阅读的科目即可。

【注会年度爆款好课】2022注会课程全新升级!一线大咖执教享品质好课,专属助教督学享通关保障!送纸质教辅+考前摸底卷!免费试听20%>>

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跟着学霸君一起拿下注册会计师!你还在等什么?快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11,一起进群学习吧!

题搜搜小程序码.png

扫码拍照|关键词在线搜题                

注会考点速记小程序码.png

                    

  挑战60S考点速记             

相关推荐:

2022年注册会计师章节模拟练习 | 会计分录|财管公式PDF下载版

重点注册会计师高频考点干货笔记 | 好友组团PK答题

2024注册会计师报名开启

2024.04.082024.04.30

立即报名

考试圈子
  • 注会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注会新闻页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