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模拟试题>经济法模拟题

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五)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7年6月2日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答案」√
「解析」此题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两个规定:一是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该题中,双方约定的总投资额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符合规定。二是出资比例的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此题中,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外方的出资为70万美元,高于最低限额,即220×25%=55(万元),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答案」×
「解析」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应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费用相同。
4.「答案」×
「解析」应当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5.「答案」×
「解析」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6.「答案」√
「解析」中外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双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应当在期满前180天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时不再延长。但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7.「答案」×
「解析」除题目要求的以外,还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答案」×
「解析」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要求,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且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过的评估方法。因此,题目中的说法错误。
9.「答案」×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一次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10.「答案」×
「解析」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本题分期出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但其中外方以收购方式出资部分不符合规定。
11.「答案」×
「解析」场地使用权,其作价金额应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费用相同,所以不能由双方协商确定。
12.「答案」×
「解析」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13.「答案」√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登记。
14.「答案」×
「解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