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会计学习笔记

2019年注会《会计》第二十二章知识点:出租人会计处理

来源:233网校 2019年9月13日

233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提供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点,帮助大家更快掌握吸收!课后及时做题巩固效果更佳哦!点击进入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易错题]免费做题,各科真题试卷实战演练。一键领取>>2019年注册会计师免费资料(历年真题)!

2019年注会《会计》第二十二章知识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2、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到的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4、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债权的确认

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融资收款额、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根据租赁准则的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三)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四)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五)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通常可能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3、留购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按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一一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如果还存在未担保余值,还应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下载233网校APP领注册会计师免费题库!

233网校APP题库

复习推荐

2019年注会六科核心考点总结| 2019年注会模拟试卷3套

2019年注会干货资料包:分录/公式/经济法条

注会刷题太费脑?听老师讲讲考点和答题技巧,你会豁然开朗!幽默风趣的冶志峰老师,严谨细致的孙文静老师、魅力超凡的MR.H+葛广宇老师,带你读薄教材,举一反三,做题才能更有效率!【点击马上听课>>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