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包括五个小节内容。税法章节核心内容解读>>
【章节内容】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内容】
本章内容可以考查所有题型,题量每年在5个左右。
主要是税目和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平均分值为8分左右。计算问答题一直是消费税考核分值比重大的题型,与其他税种的混合命题几率也时常出现。
【本章例题】
1.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
A.该已纳税款不得扣除
B.该已纳税款当期可全部扣除
C.该已纳税款当期可扣除50%
D.可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当期动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当期动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2.某日化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销售门市部,2017年4月份该厂调拨给该门市部A型化妆品不含税价款89万元、B型化妆品不含税价款64万元、洗涤用品不含税价款56万元。该门市部当月零售A型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价款67.2万元;零售B型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价款36.8万元;零售洗涤用品,取得含税销售价款42万元。已知该厂生产的A型化妆品每克不含税售价12元,B型化妆品每克不含税售价6元。
解析:该厂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化妆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由于门市部零售价是含增值税的价格,要先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款再计征消费税;A型化妆品每克不含税售价12元,超过10元,应征消费税,而B型化妆品每克不含税售价6元,不超过10元,不征消费税;洗涤用品属于非应税消费品,不征消费税,但应征增值税。该厂上述销售业务应纳消费税和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672000÷(1+17%)×15%=86153.85(元)
增值税销项税=672000÷(1+17%)×17%+368000÷(1+17%)×17%+420000÷(1+17%)×17%=21213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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