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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练习: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来源:233网校 201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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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练习: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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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境内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15年1月10日入境,2015年10月10日离境

  C.×国丙,2014年10月1日入境,2015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14年3月1日入境,2015年3月1日离境,其间离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在1个纳税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临时离境仅28天,可以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2.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是( )。

  A.劳动分红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答案】A

  【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托儿补助费、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某高校教师2014年8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任职高校发放的误餐补助

  C.为某企业开设讲座取得的酬金

  D.任职高校为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答案】C

  【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C: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不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业余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和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D

  【解析】选项D: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原稿和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取得兼职收入

  B.个人的中奖、中彩所得

  C.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

  D.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

  【答案】A

  【解析】选项B: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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