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作为《产品质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规范生产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作用。那么这一制度究竟如何运作?
我国《产品质量法》确立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旨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抽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该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核心职能包括:一是发现并查处不合格产品;二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监督抽查通常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覆盖重点领域如食品、建材、儿童用品、电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类别。
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样、异地抽检、盲样检测等方式,确保过程客观公正。被抽查单位不得拒绝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否则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乃至罚款。
此外,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重点强调:对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依法查封、扣押并予以严惩。
近年来,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更加透明高效。企业应主动加强内部质量管理,配合监督检查,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科目:高级经济实务工商管理
考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