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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快速工作的捷径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12日

  企业要提高效率,必须要量化。

  量化的定义

  所谓量化不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各要素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了,阿拉伯数字并不代表量化。什么叫量化呢?它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让我们一个组织的每一个员工,无论这个员工的岗位是什么,素质如何,他都能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时间,将他需要的信息与其它信息区分出来。

  我说很多企业的管理信息量化不充分,有一些管理者不同意我这一讲法。他们认为他们对自己企业的情况如数家珍,清清楚楚。其实他们对我的讲法有两层误解。第一层误解是他所讲的如数家珍,是一些他的企业中本来就是以量化形式存在的数据,这当然很清楚。但企业运营中有很多非量化的、模糊的管理信息,这些信息有没有量化,如何来量化;第二层误解是企业中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量化的信息,我们企业的其它各个职能部门是不是都能及时获取。这才是我指的现行我们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量化问题。

  1.生产经营的各要素随时随地产生的信息如何成为能迅速区分的信息。

  虽然能将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加工成能区分的信息,但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才能做到,而且速度缓慢,这不行,既不全面,对生产经营也无指导的实效。等你处理好信息,机遇已经过去了。

  2.已经存在的能迅速区分的信息如何能让全球有权限的员工随时随地获取。虽然存在已经量化的信息,但是不能让企业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地共享,获取,这些量化了的信息就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看一下我在企业管理中的两件具体事例。

  案例

  1997年,我在江苏南京、常州、金坛有三家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服务,精确管理咨询及软件研发两大业务。为了统一南京、常州、金坛三地公司的采购和货物配送,南京金和公司成立了物流中心,目的是形成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减少库存、提高效率。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事与愿违。我们的采购成本、不良库存并没有降低;采购效率没有提高,反而下降;客户抱怨反而增多。当时我们的年销售规模为1.1亿元人民币,每天三个公司30多个业务员不停地给物流中心的3位工作人员打电话,一是查库存,二是定货。看似很简单,但深入到物流中心就发现他们忙得不可开交,从8:00到18:00,都是这样的情况:

  8:30常州公司的小李向物流中心仓库管理员小丁查IBMPC100台式机的库存,小丁报出有十台,小李与客户确认;

  8:32南京公司的小秦又向物流中心仓库管理员小丁查IBMPC100台式机的库存,小丁也告知为十台;

  8:50南京公司小秦开出销售单,销售了5台IBMPC100台式机,客户直接从物流中心仓库提货;

  9:00常州公司小李在常州销售了8台IBMPC100台式机,常州公司商务在下午3:00向物流发出货物调拨单。

  这时仓库只有5台IBMPC100台式机了,补货已经来不及了,这样常州要

  的货缺3台,常州不能按时向客户交货,客户满意度下降。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物流中心的货物量看起来是量化了,但是其实这个量化是没有共享的,没有实时的量化,实则还是模糊的。因为物流仓库管理员小丁报出的是当时的库存量,而常州公司销售小李与南京公司的销售小秦得到的是小丁报出时的库存量,而非变动的实时库存量。

  当时,我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行了传真实时库存,物流中心的库存量实时修改,用看板管理的方法来报实时库存量。但是由于地域与时间差的存在,我们总是无法解决实时、共享的量化问题。

  再有这样的情况,三个公司整天有很多事情要向我请示,如特殊的价格政策等等。虽然公司规定,所有的请示都要使用传真,但有时我不在办公室,紧急情况,大家还都是打我的手机,电话请示。结果发现很多事办的结果好像与我电话中讲的不一致,追究这一问题时,请示者振振有辞:说当时我就是这样答应他们的,我也无话可说。我能理解可能是我自己出错,我知道手中拿着钢笔找钢笔的情况普遍存在。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被别人利用的情况发生。

  电话沟通,查无对证,无法量化,从上图还可以看出,电话进行信息传递,双方因语言表达方式方法等等原因会造成信息并非原意,误解等情况。

  小结因为电话太多,有时同时要处理几个电话,这样的工作方式难免阴差阳错,而员工之间因使用电话沟通带来的各种误解常常难以解决。

  以下这一例再常见不过了:

  案例

  1997年12月15日,常州一家保险公司的信息科科长通知我们常州公司的小王,让他通知我16日下午2点到他们公司,讨论他们一个系统集成项目与我们公司签约的事。我当时大部分时间在南京,小王给南京公司去电,当时我正好外出,小顾接的电话。我回到南京公司后小顾告诉我是周六(20日)下午2点去常州签约,但到了第二天下午2点10分,保险公司信息科科长给我手机来电,问我怎么还没有到,我才知道搞错时间了。他知道我还在南京,就说算了吧,他明天要出差,就周五让我去签合同吧,我想也好,周五就周五吧。没有想到,周四下午他又给我来电话,告诉我合同签不成了。上级来通知,所有还未签合同的项目全收到省里了,要到1998年再说。这一下我们就损失了120万元的合同,这在当时对我们公司来说是相当大的一个合同了。小王与小顾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没有谁承认自己一方出错,我也无法判断。年终就在眼前,所以到年终发奖时我对这件事记忆犹新,处罚了他们每人500元。这500元的处罚造成了这两个人到现在还有矛盾。虽然事后我承认这里面处罚不当,也对小王与小顾做了很多工作,但两人的矛盾至今没有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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