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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经营依法制欠依法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月9日
  谨慎对待垫资项目

  企业在承接任务时,必须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牢牢把握签订合同的关口,认真系统地分析资金筹措情况,充分认识到其中的财务风险,并要防范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认真做好合同中的自我保护条款的签定,从而使合同成为企业维权的重要法律武器,尤其是对垫资工程,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在招标前,我们必须认真做好业主的资信调查工作,对某些房地产商在一无土地、二无资金的情况下组织的项目,施工企业切不可因任务不足而饥不择食,因为这类项目最终必定会使我们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这样的教训在业内有很多,可以说多数施工企业都为此交过“学费”。

  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一般来说房地产工程垫资额度较大,承接风险也较大,因此我们要尽量选择资金到位的工程,尽量少接或不接垫资工程。积极作好垫资项目和非垫资项目的合理组合,力求财务收支基本平衡。当然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不能说所有的垫资工程都不能做。对于确有发展前景而且有一定可信度的开发合同不但是可以考虑的,而且还应积极争取。

  多管齐下很抓清欠

  工程款清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关系到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的大事。各级领导要拿出一定的精力亲自抓绝不能小视。

  基层经营部门是清欠的前沿,要把好结算、回收这两道关。对可能影响清欠的所有问题都要想全面,如垫资利息、材料调价、技术洽商等问题,并制订相应的对策,打有把握之仗,真正把清欠当成大事去落实;同时要明确责任人,实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积极性;工程结算后就要马不停蹄地展开清欠。对甲方不能及时还款的,我们一定要与之制定还款协议,划定时间界限,依法办事。

  清欠工作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迫不得以的情况下,法律手段也是我们必须采用的方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目前尚属于弱势一方的建筑企业,我们尤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化过程中,我决不能讲究情面,甚至不能为了争取后续工程而“忍气吞声”。一个规范的现代企业,应是一个讲求“法制”的企业,而这正是企业发展的方向,否则就是不负责的态度,无疑它将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还贷风险不可忽视

  面对企业原资金困难,加之日常的巨额费用开支和税款缴纳,我们往往通过贷款来补充。而多年的实践证明,贷款并非“免费的午餐”,它在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的同时,也意味着高额的贷款利息和还贷高峰的压力。由于企业贷款往往基较大,再加上近年来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利润率不降,我们一年所赢得的利润几乎被贷款利息占去大半,企业资金积累几乎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内部俭开支、减员增效,降低生产成本,以此减少贷款,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这在当前激烈的竞争中,意味着没有还贷包袱后的一身轻松,企业更可以放开手脚,搏击市场,同样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急需用款的,可以适当考虑,但贷款的量不宜太大,这一点与所谓的“胆识”、“远见”是没有关系的。

  此外,企业管理上也要严格按照计划控制各项开支,特别是要加强成本控制,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增加使用透明度,减少企业资产的不必要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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