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笔记

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12年4月1日
导读: 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

(四)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1.竣工检验和移交工程(表8-8)
表8-8竣工检验和移交工程


项目

内容

 

竣工检验

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工程师应指示在该日期后14天内的某日进行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通过竣工检验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后,承包商在他认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接收证书
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申请后的28天内,如果认为已满足竣工条件,即可颁发工程接收证书;若不满意,则应书面通知承包商,指出还需完成哪些工作后才达到基本竣工条件,工程接收证书中包括确认工程达到竣工的具体日期

特殊情况下的证书颁发程序

业方提前占用工程

工程师应及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并确认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提前占用或使用表明该部分工程已达到竣工要求,对工程照管责任也相应转移给业主,但承包商对该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缺陷仍负有责任。工程师颁发接收证书后,应尽快给承包商采取必要措施完成竣工检验的机会

 

 

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

有时也会出现施工已达到竣工条件,但由于不应由承包商负责的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进行竣工检验。针对此种情况,工程师应以本该进行竣工检验日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将这部分工程移交给业主照管和使用。工程虽已接收,仍应在缺陷通知期内进行补充检验。当竣工检验条件具备后,承包商应在接到工程师指示进行竣工试验通知的14天内完成检验工作。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缺陷通知期内进行的补检,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不能合理预见到的情况,该项检查试验比正常检验多支出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2.未能通过竣工检验(表8-9)
表8-9未能通过竣工检验


项目

内容

 

重新检验

如果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竣工检验,承包商对缺陷进行修复和改正,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的试验和对任何相关工作的竣工检验

 

 

重复检验仍未能通过

 

当整个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按重新检验条款规定所进行的重复竣王检验时,工程师应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
(1)指示再进行一次重复的竣工检验
(2)如果由于该工程缺陷致使业主基本上无法享用该工程或区段所带来的全部利益,拒收整个工程或区段(视情况而定),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的赔偿。包括:
1)业主为整个工程或该部分工程(视情况两定)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融资费用
2)拆除工程、清理现场和将永久设备和材料退还给承包商所支付的费用
(3)颁发一份接收证书(如果业主同意的话),折价接收该部分工程。合同价格应按照可以适当弥补由于此类失误而给业主造成的减少的价值数额予以扣减

3.竣工结算(表8-10)
表8-10竣工结算


项目

内容

 

承包商报送竣工报表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84天内,承包商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报送竣工报表。报表内容包括:
(1)到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止,根据合同完成全部工作的最终价值
(2)承包商认为应该支付给他的其他款项,如要求的索赔款、应退还的部分保留金等
(3)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估算总额。所谓“估算总额”,是指这笔金额还未经过工程师审核同意。估算总额应在竣工结算报表中单独列出,以便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

竣工结算与支付

工程师接到竣工报表后,应对照竣工图进行工程量详细核算,对其他支付要求进行审查,然后再依据检查结果签署竣工结算的支付证书。此项签证工作,工程师也应在收到竣工报表后28天内完成。业主依据工程师的签证予以支付

编辑推荐讲师解析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趋势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