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监理工程师>考试指南>考试报名

江西省第十一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12月21日
导读: 江西省自2011年元月7日起开始举办第十一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时间:2011年元月8日—月11日。

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设监理协会和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定于自2011年元月7日起开始举办第十一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赣建监协[2009]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省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到、培训时间

期 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第十一期
2011年元月7日
下午14:30—17:30
2011年元月8日—月11日
  报到时各位学员请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登记表》;交两张1吋本人近期彩照(岗位证书用,彩照统一为红底,反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报到、培训地点
  南昌市青峰花园酒店(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328号,老福山原江西电机厂内,市内乘坐1路、9路、15路、16路、203路、206路、215路、230路、303路、601路到自来水公司站下即到)。
  四、培训要求及考试
  1、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四天,参加培训人员单位应提前作好工作安排,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提供条件并安排好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变更班级或改变学习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2、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培训期间实行考勤、考核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缺勤半天者视为考勤不合格。培训期间如发现有替学或替考者,一律取消其岗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3、培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后,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均为闭卷。如发现替考或作弊情况,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证书发放
  经继续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建设监理协核发《江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将通知单位统一到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领取。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元/人(不含教材和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尹 平 0791-6272709
  林 鹏 0791-6250069
  青峰花园酒店总机:0791-2079999
  附件:第十一期江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人员名单

  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