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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5年12月21日
                           冀人考发[2005]30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3日和14日举行,各市要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接此通知后,各市即行组织报名。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6年1月15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2月2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2006年3月24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和报考人员的报名表(附件2)一并上报。

  四、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请各地给每位考生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五、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六、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文件的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七、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

  八、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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