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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08年1月7日至18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26日

  报名时间:2008年1月7日至1月18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送材料:200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

  准考证打印:5月5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

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审函字[2007]520号

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2008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0日、11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全部设置在太原市。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按属地原则,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建设局(建委)办理报名及资格初审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续考人员还必须填写档案号。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市建设局(建委)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3、各市建设局(建委)将初审通过并加盖公章的考生申报材料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各市建设局(建委)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需向各市建设局(建委)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样本见附件1)一式一份。原件由初审部门核验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原件审验章。

  5、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月7日至1月18日;考生向各市建设局(建委)报送材料时间:200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各市建设局(建委)向省建设厅政务大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材料时间2008年1月28到2月1日。

  建设厅政务大厅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月28日:朔州、大同、阳泉

  1月29日:吕梁、晋中、长治

  1月30日:晋城、临汾、运城

  1月31日:忻州、太原

  6、《准考证》于5月5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7、各市建设局(建委)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的材料包括: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省建设厅政务大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

  (4)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验章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一份。

  各初审部门将报名材料按汇总表顺序装订成册,其中一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单独装订。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有关要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统编教材

  全部科目(考4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七、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报名时交省建设厅政务大厅。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报名时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联系方式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山西省建设厅政务大厅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联系人:谷秀平    石超

  电 话:0351-358137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 水工大厦5层

  考务部  联系人:窦朝晔   电话:0351-8780387

  技术部  联系人:闫  峰   电话:0351-8780519

  山西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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