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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浅谈智能建筑工程监理(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4日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技术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的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咨询和监理服务,贯穿于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的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因为得到了业主的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的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规划、设计、调试及弱电管道、线槽预留预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和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从土建施工开始,到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一直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机构所不及的。(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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