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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监理工程师考试综合辅导:监理的职业道德与纪律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3日

  (一)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
  5、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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