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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监理工程师考试综合辅导: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7日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由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协商后共同确认。 
  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轴线控制桩的位置、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标志是否牢靠、明显等。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外委实验室均应按本条规定的五个方面进行审核。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购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购配件和设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经验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人员应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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