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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233网校 2008年6月7日
  简介:加强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司长吴慧娟谈监管新思路
  关键字: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安徽召开。会议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探索机制和体制,加强服务引导,严格执法监管”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在当前中央要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如何将这一思路落到实处,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日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就近阶段的重点工作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吴慧娟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是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当前研究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部领导的指示和工作分工,近期,我们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法律法规需完善
  
力争在修改《建筑法》中,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从制度上保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吴慧娟指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在法律法规上也没有覆盖到。尽管十几年来,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不少还是法规,但还远远不够,尤其是我们过去的村镇建设管理条例,与现行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符,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体现不多,急需修改调整。正在修改的《建筑法》,我们就提出把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内容纳入,既不能用传统镇的概念指导,也不能用城市方法一概而论,不能简单套用城市模式。各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把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之一,修改完善已有的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推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体制机制需创新
  
要对现有行政监管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逐步设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员吴慧娟认为,要进一步做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首先要改革理顺监管体制和机制,不要简单地将城市的管理方式向农村延伸,而是要适应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讨建立符合实际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体制。
  她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建设规模的实际,对现有行政监管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设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员,指导、监督乡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充分发挥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监管作用。同时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制和机制,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服务引导需加强通过有专业能力的单位和团体,重点服务和引导农民搞好住房建设吴慧娟说,汪部长在《认真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中提出,科学指导农民建房,防止盲目建设,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选择方案,引导节约建房,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住房功能上来,注重保护和体现地方特色与农村风貌,防止对农村自然风貌的建设性破坏,这对我们村镇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吴慧娟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村镇建筑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研究,编制简便易行的标准设计图集、施工技术方法及建筑知识常识手册等,通过宣传、培训和开展技术服务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对建筑抗震防灾、建筑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搞好村镇建设示范工程,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方案,引导农民按着新时期村镇发展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要求,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住房功能上来,体现地域特色,切实保护农村自然风貌。
  执法监管要严格
  
强化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监管力度,村镇建设工程将分类别、有步骤地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吴慧娟要求,对限额以上工程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切实将村镇建设工程分类别、有步骤地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针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强化对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特别是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建设工程执法力度,有效避免建设、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利用现有力量不断向县城城郊和集镇延伸,逐步将纳入到我们监管的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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