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满分为110分,66分及格。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满分为110分,66分及格。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满分为160分,96分及格。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满分为120分,72分及格。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