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法定职责考点解析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职责介绍
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49.51KB
下载
319.49KB
下载
263.65KB
下载
300.88KB
下载
1.12MB
下载
213.87KB
下载
330.68KB
下载
278.14KB
下载
236.37KB
下载
285.51KB
下载
264.44KB
下载
205.93KB
下载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B、C三项都是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职责的是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基金托管人建立与基金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定期核对资金头寸、证券账目、净值信息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与申购资金的到账、赎回资金的支付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与到账情况,并对基金的会计凭证、交易记录、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档案保存20年以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职责包括:①安全保管基金财产;②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③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④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⑤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⑥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⑧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⑨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⑩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⑪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ACD三项属于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披露基金托管协议(Ⅰ项),对基金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基金财务报告等信息及时进行复核审查并出具意见(Ⅳ项),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Ⅱ项),就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变动等重大事项发布临时公告(Ⅲ项)。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Ⅰ项正确,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负有监管职责。
Ⅱ项错误,私募股权基金可以约定不进行托管,但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Ⅲ项错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并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Ⅳ项正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一、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审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注意: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能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3.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完整与独立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
7.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8.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9.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向被检查的基金托管人出具检查结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违规人员采取的措施如下表。
|
措施 |
托管人及 相关人员 |
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员 |
不再具备法定条件 未能勤勉尽责 履职存在重大失误 |
左格事项 逾期未改正 |
|
责令改正 |
√ |
|
√ |
|
|
监管谈话 |
√ |
√ |
|
|
|
出具警示函 |
√ |
√ |
|
|
|
责令定期报告 |
√ |
|
|
|
|
暂不受理行政许可文件 |
√ |
|
|
|
|
责令参加培训 |
|
√ |
|
|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
√ |
|
|
|
限制业务活动 |
|
|
|
√ |
|
责令暂停办理新托管 |
|
|
|
√ |
|
责令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二、取消托管资格
(一)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
(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整改验收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托管人
二、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三、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四、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免费听
赵聪
AFP持证人,经济师
主讲: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级个人理财
原某985高校金融讲师,CFP持证人, 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泰证券、中国邮政集团等多家机构特聘内训讲师。

免费听
王佳荣
金融圈达人
主讲: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期货基础知识,基金法律法规
从事金融类考试培训多年,知名金融培训师、金融机构中层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金融教材副主编、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特聘讲师。人称金融类培训界的“一哥”。

免费听
李楠
多家银行内训讲师
主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级银行管理,初级银行管理,上岗实训
233网校签约网课老师,专业从事AFP/CFP、银行从业、基金从业、中级经济师、银行校园招聘等课程的研究和授课,曾在四大行及华夏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等机进行金融类培训工作。

免费听
赵聪
AFP持证人,经济师
主讲: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中级个人理财
原某985高校金融讲师,CFP持证人, 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泰证券、中国邮政集团等多家机构特聘内训讲师。
专业智能,高效提分
章节练习
章节专项突破
进入做题
精选试题
省时高效精选
进入做题
模拟考场
海量题免费做
进入做题
考前点题
高效锁分72小时
进入做题
每日一练
每天进步一点点
进入做题
历年真题
真题实战演练
进入做题
易错题
精选高频易错题
进入做题
模考大赛
同场闯关做题
进入做题
APP刷题神器
模考大赛
考点打卡
做题闯关

扫描二维码 下载233网校APP刷题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