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何遵守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具体来说,禁止输送不正当利益是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之一。
1. 禁止提供财物或便利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 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 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 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 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 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但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行为不适用上述禁止性规定。
2. 案例分析
例如,A基金管理公司债券交易员甲某频繁与交易对手B私募基金公司进行债券交易,债券交易价格存在异常,买价经常高于公允价格,卖价经常低于公允价格。A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风控人员监控到这一现象后立即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发现甲某私下欲收取B私募基金公司投资顾问费5万元,A基金管理公司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关措施。最终,A基金管理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此案例中,甲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的利益。
3. 结论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目:基金法律法规
考点:廉洁从业的主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