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在投资研究交易业务中遵守廉洁从业要求?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研究交易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这些具体要求主要包括:禁止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1. 禁止泄露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 泄露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或者利用他人提供或者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 侵占、挪用受托资产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将受托资产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不得从事的业务活动;
- 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之间输送利益;
- 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或者违背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进行交易;
- 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 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股票池维护管理权限,或者对可投资证券品种的投资论证机制或者风控机制作出有利于他人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的修改;
- 滥用交易佣金分配权利或者违反相关规定使用交易佣金。
2. 案例分析
例如,某基金管理公司的研究员甲某在进行投资研究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未公开信息。他私下将这条信息透露给其好友乙某,并建议乙某据此进行交易。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廉洁从业的要求,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声誉,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此外,如果基金经营机构的员工在管理不同的投资组合时,不公平对待某些账户,通过不合理的价格交易等方式输送利益,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3. 结论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研究交易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的主要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目:基金法律法规
考点:廉洁从业的主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