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5-1997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在1985年至1997年的萌芽和早期发展时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面临了多个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
这一时期,我国没有完整统一的证券和基金法律法规,只有两部地方性基金法规。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基金普遍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问题,基金的发起和运作普遍不规范。
“老基金”的投资方向
这些基金(通常称为“老基金”)的资产大量投向了房地产、企业法人股权等,实际上可算是一种产业投资基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种投资方向使得基金的风险较高,且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资产质量不高
“老基金”深受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房地产市场降温、实业投资无法变现以及贷款资产无法回收的困扰,资产质量普遍不高。这导致投资者信心不足,基金的持续发展受到限制。
自发性和不规范性
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探索性、自发性与不规范性。许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缺乏明确的规划和管理,导致市场混乱和风险增加。
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尽管如此,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基金设立和运作事件。例如,1992年6月,深圳市率先公布了《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同年11月经深圳市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封闭式基金——天骥基金,资产规模为5.81亿元人民币。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内第一家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只在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些问题为后续的基金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考点:一、萌芽和早期发展时期(1985—199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