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索赔管理”是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第九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公路工程》章节题练习:公路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1、合同约定共同延误发生时,按照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进行处理,由于罕见恶劣气候影响和业主延迟发放图纸共同存在,承包商可以索赔()。
A.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
B.工期补偿,经济不可以补偿
C.工期不可以补偿,经济可以补偿
D.工期和经济都不可补偿
2、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分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具有经依法登记的法人资格
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C.具有的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必须是自有的
D.单位工程设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
(1)具有经依法登记的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3)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4)单位工程设有资质要求的,单位工程及所含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
【注意】交通运输部在2024年对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3、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共同延误事件,根据初始事件原则,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不论延误时间的长短,均由责任方共同承担延误带来的损失
B.发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C.承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但很难得到工期补偿
D.客观原因造成的初始延误,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找到“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同时得到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期内,承包认既得不到工期延长也得不到费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