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是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第八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章节题练习:施工质量控制
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设备,( )应按规定进行抽检。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设备制造单位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 )报告。
A.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119
C.单位负责人
D.110
3、水运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报告,该规定时间为( )。
A.8h
B.12h
C.24h
D.36h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航道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单位和从业单位应当在24h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不得拖延和隐瞒。
4、在下列质量事故中,发生( )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接报2h内进一步核实,并按规定上报。
A.一般质量事故
B.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C.较大质量事故
D.重大质量事故
E.超大质量事故
理部门。
5、下列混凝土质量通病中,属于混凝土表面缺陷质量通病的有( )。
A.蜂窝
B.缝隙夹渣
C.施工缝线条不平直
D.松顶
E.裙角露石
6、重大质量事故是指( )的事故。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C.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
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E.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
(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3)较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4)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水运工程的大、中、小型分类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