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第三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完这一知识点后,建议大家通过大量试题练习来巩固,如此方能在考场上稳操胜券,避免丢分!

一建《港口与航道工程》章节题练习: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不包括( ):
A.项目单位
B.项目代建单位
C.监理单位
D.招标代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包括水运建设项目单位、从业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包括从事水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以及提供咨询、项目代建、招标代理等相关服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受项目单位委托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单位。
2、《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 )的罚款。
A.1%以上2%以下
B.2%以上3%以下
C.2%以上4%以下
D.3%以上4%以下
(一)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对项目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勘察、设计单位处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对项目单位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勘察、设计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工程监理单位处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并尚未开工建设的,处工程合同价款( )的罚款。
A.1%
B.2%
C.3%
D.4%
(一)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二)工程已开工建设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专款专用。
A.监理单位
B.项目单位
C.主管部门
D.施工单位
E.代建单位
5、《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经项目单位同意,可以将( )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A.非主体工程
B.分部工程
C.非关键性工程
D.单项工程
E.适合专业化施工的工程
施工单位经项目单位同意,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或者适合专业化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承包单位应当将施工分包合同报监理单位审查,并报项目单位备案。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6、《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下列罚款标准正确的有( )。
A.允许无相应资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B.允许无相应资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
C.允许无相应资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D.允许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E.允许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3%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有相应资质并符合本工程建设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3%以下的罚款。
(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3%以上4%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