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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设备采购合同规定,设备供应方应当于2014年9月20日交货。由于该供应商近期订单很多,2014年9月1日供货方通知买货方,不能按期交货,请买货方考虑其他采购渠道。这种情况下,()。

来源:233网校 2025-04-10 09:43:08

某设备采购合同规定,设备供应方应当于2014年9月20日交货。由于该供应商近期订单很多,2014年9月1日供货方通知买货方,不能按期交货,请买货方考虑其他采购渠道。这种情况下,()。

A.供货方没有发生违约,买方不得追究其违约责任

B.供货方属于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只能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解除通知的效力

C.供货方属于实际违约,买方只能在9月20日起追究违约责任

D.供货方属于预期违约,买方可以在9月1日起追究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预期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当事人明示或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结合上述内容理解,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节点9月20日起,则为实际违约的履行期限届满时间,而题干中供货方明确不能按期交货在履行期满前(9月1日),本题答案为D。

选项A:供货方已经明确表示不能按期交货,这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供货方确实发生了违约,买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选项B:虽然供货方通知了买方不能按期交货,但这并不等同于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通常需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效力。而这里只是表明无法按期交货,没有提到解除合同的问题。

选项C:供货方在2014年9月1日就已经明确表示不能按期交货,这属于预期违约。买方不需要等到2014年9月20日(即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才能追究违约责任,而是可以在得知对方违约时就立即采取行动。

选项D:供货方在2014年9月1日明确表示不能按期交货,这构成了预期违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方可以在得知对方预期违约时(即2014年9月1日)就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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