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试题答案

201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来源:233网校 2025-04-10 09:43:08

201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A.8月10日

B.8月20日

C.8月25日

D.8月30日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风险承担的基本规则为交付原则,即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因标的物交付情形的多样性、特殊性,《民法典》针对交付的具体情形规定了风险承担的特殊规则:(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此是针对标的物因买受人原因致使交付迟延情形下风险承担的规则。如出卖人已经为标的物的交付做好了准备,标的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而买受人违反了及时接收标的物的义务致使出卖人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则自买受人违反约定时起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本题乙公司因自身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乙公司应当自8月20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选项B正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