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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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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一级建造师
授课老师:王东兴
所属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7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7.2 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所属版本:2024版本

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介绍

1.经费落实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通过在 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数字中国、健康老龄化、基本公共服务等 相关规划中统筹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经费保障。

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 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 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2. 宣传教育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新闻媒体应当积 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宣传,形成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的全面 提升。

国家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等机构作为人 才培养的重要阵地的作用,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 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建筑、交通 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应当增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教学和实践内 容,相关领域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及其他培训的考试内容应当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 知识。

国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无 障碍服务知识与技能培训。通过多层次、多类型单位的共同参与培训机制,提高无障碍 服务教育培训效果。

3.标准与法律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是从专业技术层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的主要途径。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制定方面,国家推广通用设计理念,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使用无障碍设施需求为基础,兼顾其他有需求的人群,建立健全以《建筑与市政工 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为代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 励发展具有引领性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合,构建无障碍环 境建设标准体系。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 要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划、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 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 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

4.认证和评测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 并推动结果采信应用,为完善标准体系和推广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的认证及 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推进无 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组织开展互联网应用适 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通过对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进行评测,推动无障碍信息化建设。

5.创优与表彰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 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8:31

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落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 . 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C . 经费根据财政收入实施动态机制
D . 地方政府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项建设纳入同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A错误;
将需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B对
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C错
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D错
 

单选题 2.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B . 残疾人联合会有权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
C . 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应当高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D .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A选项正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B选项错误: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C选项错误;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D选项错误: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

单选题 3.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B . 残疾人联合会有权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
C . 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应当高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D .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A选项正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B选项错误: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C选项错误;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D选项错误: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

单选题 4.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B . 残疾人联合会有权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
C . 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应当高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D .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B错,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C错,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D错,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

大咖讲解:7.2.2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

王东兴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学硕士,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从事教育行业,主攻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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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
一级建造师
重庆大学教师,副教授,硕导。国内知名工程师类考试辅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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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设施建设

1、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

3、国家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

4、无障碍设施经验收交付后,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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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 3 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管理

1.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2.职责分工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 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 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3. 监督检查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环 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 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 和建议,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新闻 媒体可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舆论监督。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 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 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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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进行建设、设 计、施工、监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

(1)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 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2)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3)擅自改变无障碍 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组织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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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建设范围及其基本建设要求

1)无障碍设施的定义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设施是指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 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 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的设施。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例如有无障碍需 求的孕妇、儿童、伤病人员等其他人群,也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2)无障碍设施建设范围

无障碍环境建设范围包括道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信息 交流和社会服务等。与建造师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交通和建筑领域,具体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以及 前述范围内既有建筑或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其中,“公共场所”主要指广场、 绿地、公园、户外停车场等缺少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开阔场所。

3)无障碍设施基本建设要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 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 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 无障碍标识,并纳入周边环境或者建筑物内部的引导标识系统。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是我国现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 设领域最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 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涵盖了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 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以及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等。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 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该规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 行维护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 社会上的障碍;(2)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3)从设计、选 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 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4)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 适应;(5)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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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参与建设的要求

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各方要求:

(1)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

(2)建设单位——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项目概预算;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

(4)住建部门——对未按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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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改造

改造要求:

(1)国家支持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 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3)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公告并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同时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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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1)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 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 施;既有的上述建筑、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进行必要的 改造。

其中,居住区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心,是国家现有法律、政策保障的重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 设规划》《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对居住区适老化改造作出规定。

2)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

道路是人民群众出行的保障,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 和人行地下通道等通行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直接影响无障碍需求群体的安全便利出行, 无障碍设施建设或者改造的经济社会效果明显。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城市主干路、主 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 准,建设或者改造无障碍设施。

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 设置盲道;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 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3)停车场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专 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该用途为基本原则,并有条件地进行了扩大适用。停车场 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志标识。无障碍 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优先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 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或者提供残疾人证。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 下,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 使用。

4)公共交通运输工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新投入运营的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 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 准。既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当进行无障碍改造,逐步符合无障碍标 准的要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 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逐步建立城市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规划配 置适量的无障碍出租汽车。

5)临时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因特殊情况设置的临时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无障 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公告并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 施,同时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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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落实

经费落实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通过在 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数字中国、健康老龄化、基本公共服务等 相关规划中统筹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经费保障。

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 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 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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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新闻媒体应当积 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宣传,形成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的全面 提升。

国家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等机构作为人 才培养的重要阵地的作用,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 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建筑、交通 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应当增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教学和实践内 容,相关领域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及其他培训的考试内容应当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 知识。

国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无 障碍服务知识与技能培训。通过多层次、多类型单位的共同参与培训机制,提高无障碍 服务教育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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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法律建设

标准与法律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是从专业技术层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的主要途径。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制定方面,国家推广通用设计理念,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使用无障碍设施需求为基础,兼顾其他有需求的人群,建立健全以《建筑与市政工 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为代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 励发展具有引领性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合,构建无障碍环 境建设标准体系。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 要求。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划、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 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 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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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和评测制度

认证和评测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 并推动结果采信应用,为完善标准体系和推广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的认证及 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推进无 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组织开展互联网应用适 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通过对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进行评测,推动无障碍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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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与表彰

创优与表彰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 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频

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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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职责分工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 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 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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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环 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 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 和建议,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新闻 媒体可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舆论监督。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 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 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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