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脱落、坠落致害责任中,管理人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在建设工程领域,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脱落、坠落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管理人在面对此类侵权案件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过错。
一、管理人的职责与义务
管理人作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管理者,负有以下主要职责和义务:
- 定期检查:管理人应定期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 维护保养:管理人应负责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 记录存档:管理人应对每次检查和维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二、证明无过错的证据
管理人在证明自己无过错时,可以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
- 检查记录:提供详细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这些记录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 维护记录:提供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使用的材料和工具等。这些记录也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 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果管理人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或评估,可以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或评估报告。这些报告通常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 应急预案:提供针对可能发生的脱落、坠落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这可以证明管理人在事故发生前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外墙瓷砖脱落砸伤了一名行人。在诉讼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详细的检查记录和维护记录,证明他们在事故发生前已进行了多次检查和维护,并且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最终,法院认定物业管理公司无过错,免除了其侵权责任。
案例二: 某商业大楼的空调外机支架因年久失修突然断裂,导致空调外机坠落砸伤了一名路人。在诉讼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他们在事故发生前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检测,并且检测报告显示支架处于良好状态。最终,法院认定物业管理公司无过错,免除了其侵权责任。
四、防范措施
为了有效避免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脱落、坠落致害事件的发生,管理人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建立完善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制定详细的检查和维护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 加强培训和教育: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完善记录和档案管理:对每次检查和维护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以上措施,管理人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减少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脱落、坠落致害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