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知识库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在建设工程买卖合同中,卖方如何履行瑕疵担保责任?

来源:233网校 2026-01-08 09:48:45
导读:了解卖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解答卖方如何履行这一重要义务。

在建设工程买卖合同中,卖方如何履行瑕疵担保责任?

在建设工程买卖合同中,卖方如何履行瑕疵担保责任?

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买卖合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顺利进行,买卖双方都需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卖方的瑕疵担保责任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保证: 卖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标的物存在隐蔽的瑕疵或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瑕疵通知期限: 如果买方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卖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方应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卖方。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则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

  3. 修理、更换或退货: 如果标的物确实存在瑕疵,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修理、更换或退货等方式来解决。具体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4. 赔偿损失: 如果因标的物的瑕疵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卖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其金额。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卖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仅包括对标的物质量的保证,还包括在发现瑕疵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在必要时赔偿买方的损失。这些义务的履行有助于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某建筑设备公司向某施工企业出售了一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二手外墙喷涂机器人,关于该买卖合同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设备公司对机器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B.设备公司对机器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C.在途机器人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机器人交付时起由施工企业承担

D.因机器人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企业拒绝接受机器人,机器人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设备公司与施工企业共同承担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正确,质量瑕疵担保,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保证其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质量。
B错误,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自己拥有完整权利,第三人对此不享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担保物权、租赁权、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的义务。
C错误,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D错误,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甲承包商向乙供应商订购了一批工程材料,乙向甲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将其提单交给甲承包商。由此可以推断,其交付方式是(  )。

A.简易交付

B.指示交付

C.拟制交付

D.现实交付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交付标的物本身,如购买钢筋的合同就交付钢筋, 购买水泥的合同就交付水泥。此在物权法上称为现实交付。二是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如仓单、提单等。买受人取得单证后,可以通过向仓储人、承运人等提供单证获取标的物。此在物权法上称为拟制交付

3、甲建筑公司与乙设备供应商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并按约定交由一家运输公司送货。乙的主要义务包括(  )。

A.按合同约定交付设备

B.转移该设备所有权

C.承担设备损毁风险

D.设备质量和权利瑕疵担保

E.支付价款的义务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出卖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义务;(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3)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4)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5)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ABD选项符合。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C选项,属于甲建筑公司承担。
E选项,属于买受人的义务。

4、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达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一半责任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检验标 的物,发现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应立即通知出卖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②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
相关阅读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