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程项目即将竣工并准备进行验收时,建设单位需要向当地的安全监督机构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建设单位需与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施工已经结束,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随后,建设单位应向监督机构提交经三方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及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当监督机构收到这些资料并查验无误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正式终止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此外,监督机构还需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将结果告知施工单位。完成所有程序后,监督机构会整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档案,包括监督文书、抽查记录等重要文件,以备后续查阅或审查之用。这些档案将被保存3年,从归档之日起计算。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