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程项目即将竣工并准备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为了顺利完成这一流程,建设单位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确认施工结束:首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共同确认工程施工已经结束,并签署《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 提交自评材料:施工单位应提交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等。
- 申请终止监督:建设单位向当地的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上述资料,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 查验资料: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会进行查验。如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监督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正式终止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 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机构会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 整理档案:监督机构会整理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包括监督文书、抽查记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等,形成施工安全监督档案。这些档案将被保存3年,从归档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建设单位可以顺利完成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的申请,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入下一阶段。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还为未来的管理和审查提供了重要依据。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