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设施改造是提升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单位还应确保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不交付使用。
二、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设计单位应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障碍内容的编制深度,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的具体要求。推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责 依法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对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查通过。
四、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应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确保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
五、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应加强无障碍设施施工及产品的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六、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外,政府主管部门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维护和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上述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可以确保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真正实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目标。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无障碍设施改造


























